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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布五条措施,促进房产去库存

发布时间: 2020-05-11 15:09:26

来源: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分类: 本地楼市


5月7日,从山东省盘活存量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山东省住建系统将在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同时,把盘活存量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以五项重点工作发力去库存,努力向存量要效益,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加快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提出用3至5年时间将房地产库存调整到合理区间,其中住宅类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12至18个月以内。全省住建系统以强化顶层指导设计、实行差异化供地政策、打通保障房建设与去库存通道、加大公积金对居民购房支持力度、推动农民进城购房置业和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为举措,全力推进。截至2019年底,全省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12.1个月,其中主城区10.6个月、县城15.9个月,已调整到合理区间,成效明显。

目前,山东省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但也存在着地区差、结构差、供需差等问题,新城新区、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依然面临压力。为此,我省将严格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地切实加快商品房库存消化速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推动城市更新、保障房建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工作与去库存相结合,加快推动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购房吸引力,着力推进新城新区去库存。

同时,支持商改住、住改商等商品房库存在不同业态之间转变。积极推进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监管体系。积极支持写字楼等闲置楼宇项目盘活再利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持续利用“互联网+”、云平台等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推介、销售。


责任编辑: che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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