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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财政部今年立法安排:未提及房地产税

发布时间: 2019-04-16 11:03:15

来源: 房地产总裁俱乐部

分类: 国内动态


近日,财政部在其官网公布了“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其中最大的看点是,没有提及房地产税法。

登录财政部官网,点击“条法司”的频道,就可以在头条位置看到这份文件。文件的核心内容不长,列举了2019年要完成的立法工作,引述如下:

一、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二、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实施。

三、对政府采购法(修订)、国家金库条例(修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财务通则(修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进行立法研究,争取尽早形成立法成果。

在第一类立法工作里,涉及到了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土地增值税法等,这些立法的要求是“力争年内完成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

第二类立法涉及到了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要求是“积极开展制定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

第三类立法包括政府采购法(修订)等,以及一些部门规章,提法是“争取尽早形成立法成果”。

在整个文件里,完全没有提及“房地产税法”。

众所周知,“房地产税”的立法,是由财政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产生比较成熟的草案之后,财政部要先报国务院,然后在人大进行“一审”。

如果财政部的2019年立法工作里,没有提及“房地产税法”,则“房地产税法”今年一审的难度比较大。一个法律的通过,一般需要“三审”。

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里(3月5日),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个提法跟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相比,仅仅是把“稳妥”变成了“稳步”。当时媒体的主流解读是——迈小步、不停步。

但几天之后,风云突变。3月8日的人大工作报告提出: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房地产税法……修改证券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可以看出,围绕着房地产税等立法工作,人大工作报告使用了“集中力量落实好”、“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于是,媒体又普遍认为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将全面提速。

到了3月9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记者会上正式表态,给出的说法是:

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可以看出,乌日图的说法是“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并没有给出具体时间。由此反观人大报告里的提法,很可能只是涉及到众多立法工作时的“笼统说法”。

现在(3月20日),财政部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公布,里面没有提及房地产税立法,所以2019年“初审”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按照财政部的工作程序,草案还要先报送国务院,才能到人大去初审。今年连“上报国务院”这个环节,都没有打算做到。

专栏里曾多次指出:从2019年开始的4个财政年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都是重要的经济转型期,也是化解经济下行压力重要的时间段。

全国人大此前曾给予国务院授权,允许国务院“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其授权期就是“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这个期间,减税降费是主基调,不适合增加税收。

即便过了这个期限,为了拉动内需,实现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也不可能大幅加税。房地产税是整个“涉及房地产行业”税费的大调整,将减少交易环节税,增加持有阶段的税。整体上,民众的税负不应该有显著增加。

展望未来,房地产税特别是持有阶段的新税,一定会非常慎重。事实上,除了部分中心城市,绝大多数的县城、乡镇都不具备开征持有阶段税的条件,如果非要开征,也只能象征性征收,可能抵消不了征收成本。

至于民间流传的2%、5%甚至10%的税率,都是不可能的。因为中国是按照房屋评估值征税,中国房价较高,上述税率民众没有办法承担,不利于社会稳定。香港、新加坡有5%的税率,但税基是“房屋如果出租,市场的出租价”,跟我们的房屋评估值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财政部2019年立法安排没有提及房地产税,说明这个充满争议的税种,仍然离我们比较远。

2019年开局的1到2月,房地产市场明显偏冷。根据财政部最新数据,1到2月全国卖地收入只有8047亿元,同比下降了5.3%。而去年全年,卖地收入同比上涨了25%。

而反映二手房交易的“契税”,今年1到2月同比下降了1.8%;而2018年全年的契税,同比增长达到了16.7%。

此外,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显示,2019年1到2月新房销售额同比只增长了2.8%,去年增长率为12.2%。

总之一句话:楼市在今年1到2月出现了“跳水式下跌”。在这种时候,拿房地产税吓唬购房者,显然是不明智的。

财政部2019年立法安排没有提及房地产税,向市场传递了温暖的信号!

责任编辑: lv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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