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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大批民生项目好消息!230米新地标即将亮相!再见烂尾楼,毛坯房,棚户区!

发布时间: 2019-03-14 09:21:41

来源: 淄博大众网

分类: 本地楼市


  3月13日,记者从淄博市召开的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淄博新区4所学校、万达广场、230米超高层建筑等项目,今年将完成主体或部分主体的建设。

  “6月底前完成烂尾楼、延期交房、延期办证等处置问题”、“实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40个”,今年住房城建工作要点涉及城建、民生、居住环境等多方面。

  2019年淄博新区工作要点

  进一步完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丰泰路(钱裕园路北段)等6条城市支路、联通路等2个街头游园及龙凤苑中学等5所学校改造建设工程将尽快组织实施。淄博市中心医院西院区、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今年投用;淄博新区普通高中完成主体及部分内外装;齐润小学完成主体;重庆路中学、北苑小学完成部分主体;商务中心区支路路网、纵三路延伸项目、联通路绿化改造等工程完成。

  加快新区产业项目建设

  明发世贸中心商业部分,230米超高层建筑完成部分主体;万达广场,完成主体及内外装;宏程国际广场,完成商业二期主体框架;黄金城,完成1号黄金mal1和儿童婚庆板块主体;希尔顿森林城市环球港文旅项目,完成五星级酒店配套基础施工及特色业街主体。

  重点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开工

  重点推进齐鲁创业创新谷二期、上海世茂文旅综合体、恒生置业健康产业园、宏程颐养综合体、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淄博旅游集散中心等项目尽快落地开工。

  充分发挥市区共建共管共享的优势

  抓好核心区的运营管理,努力使淄博新区文化中心、商务中心、体育中心等的运营管理工作成为全市的一个样板示范区。

  2019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深入推进“三改三建”工程

  实施棚户区改造4573套,基本建成3000套;实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40个,改造面积157.8万平方米,改造户数15965户;提升改造背街小巷14条;新(改)建便民农贸市场10处;建设停车场19处;新(改)建公厕35处。

  推进主城区道路和桥梁工程

  实施共青团路(世纪路—东四路)改造、鲁山大道(高速公路出入口—鲁山、鲁泰立交)拓宽改造、金晶大道(裕民路—华光路)提升改造、北京路南延(S102—胶王路)、张南路南延(淄河大道—胶王路)等工程,建设完成原山大道-昌国路、原山大道-鲁泰大道、鲁山大道-鲁泰大道互通立交,基本完成鲁山大道-联通路分离立交建设,完成鲁山大道-张辛路互通立交年度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四位一体”骨干路网建设。

  实施园林绿化工程

  实施中润大道绿道建设、5处高速公路出入口(济青高速淄博出入口、济青高速高新区出入口、滨莱高速新区出入口、滨莱高速经开区出入口、滨莱高速文昌湖出入口)绿地提升改造等工程,全市新增园林绿地300公顷以上。

  加大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改造建设力度

  基本完成光大水务三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一分厂搬迁、二分厂提标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博山白塔污水处理厂(二期)、淄川罗村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建设,全市新增城市雨污分流管网70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实现一级A标准。编制主城区污水专项规划,完成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省下达任务,做好城市黑臭水体长治久清验收评估准备工作。按照《淄博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落实孝妇河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加快第二环保热电厂建设,年底前全部建成投产。

  抓好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改造和高铁新城建设

  抓好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综合交通枢纽、3个安置小区、东部公交枢纽、猪龙河提升改造、商业综合体和淄博警察训练基地迁建等项目建设,年内完成综合交通枢纽和3个安置小区的主体工程建设。做好济青高铁淄博北站交通枢纽后续维护、问题整改及高铁新城规划建设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深入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治理

  大力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治理两年行动计划,年内全面完成城市社区综合治理任务。全面推行“四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全覆盖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城市社区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群众满意度。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方便居民出行。

  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扩大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至少为1700户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对保障家庭实施动态管理,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贯彻落实全市“双招双引”工作会议精神和淄博人才新政23条,对现有高层次人才安居房支持标准进行提档升级,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在淄博市创业创新。

  大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抓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升,全市70%的物业小区达到一星级以上服务标准。继续以“物业标准建设年”为主题,深入推进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品牌企业和示范小区。加强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6月底前公布首期信用评级。

  加强供热、燃气管理

  结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扎实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制定全市互联互通、全域融合长期规划,加快热源统筹利用和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实施原山大道、中继泵站等重点供热建设项目,增加供热保障能力,满足新增集中供热需求。配合推进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满足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指标要求。推动燃气热力管网及农村清洁取暖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科学有效。

  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积极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实现6.1万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城镇,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提高0.7和1个百分点以上。

  加强小城镇建设

  扎实推进1个新生小城市、2个小城市(省级重点示范镇)试点、2个国家级特色小镇建设和6个省级特色小镇创建,确保到2020年实现建设和创建目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大力推进农村旱厕改造,在平原镇整建制完成各村90%常住户改造基础上,推进山区镇加快完成。创建9个美丽村居建设试点,完成1044个村庄道路硬化“户户通”和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应改尽改”。做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4个帮包村扶贫项目落实工作。

  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建筑市场“打非治违”和“治欠保支”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建设单位不办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违法发包、转包、挂靠,中标企业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信息不一致、项目负责人不在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厘清建设主管部门与城市管理等部门的职责边界,明晰镇(办)政府的工程监管责任。加强全市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超资质设计、挂靠、出卖资质、人证分离、屡次违反强制性条文等违法违规行为。

  抓好工程质量管理

  持续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全力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大力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持续抓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管,推行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管理制度,稳步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

  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检查,抓好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履职尽责,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深入抓好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加强工业企业内新上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指导村镇工程建设安全,消除监管盲区;加快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见效,突出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教育培训、人员执证上岗等监管重点,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系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深入开展建设扬尘治理

  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地下管线、城市房屋拆除、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等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房屋建筑工地全面实行“6个100%”标准,规模以上工地实行“8个100%”标准,减少建设扬尘对城市环境影响。

  加强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

  结合《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研讨、贯彻落实及培训工作。加强对地下管线数据的维护、利用与更新,实现动态管理。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做好价格备案工作,稳定市场预期。认真研究房地产市场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市场调控政策,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好商品房楼盘表管理、预售资金监管、买卖合同备案、预售许可管理等监管工作,推行新版《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乱像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烂尾楼、延期交房、延期办证等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度,6月底前全面完成处置任务。加快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2020年底前,全市规划城区内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

  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闭合式监管体系

  加强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优化开发企业队伍,引导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强化企业售后服务制度建设,做好信访投诉处置工作,提高企业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建立房地产开发经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健全联动响应和约束惩戒机制。优化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管理,加强对企业交房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建立闭合式的动态监管体系。

  发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二手房市场

  抓好《淄博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开通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培育住房租赁示范企业,鼓励、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强房地产销售人员、经纪人员岗位培训,做好房地产经纪机构、营销代理机构、房屋评估机构等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二手房网签合同与银行、税务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推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促进和规范房屋二手房市场管理。

  抓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做好市政府房屋征收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和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补助标准修订,修订并推行《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用手册》。以商家镇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为试点,探索房屋征收过程中“发挥专业力量、多方融入参与”的实施机制。指导做好火车站南广场房屋征收项目收尾工作。

  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密切跟踪政策落实,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积极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与指导,完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制度和措施。

  全力抓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城区及县城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成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80万平方米,鼓励企业申报绿色建筑运行标识,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骨干企业,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全年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60万平方米。

  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节能

  对100米及以下具备太阳能光热利用条件的新建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设计,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150万平方米,鼓励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按照市政府《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对城区既有居住建筑和清洁取暖农房进行能效提升改造,提升能效水平。

责任编辑: lv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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