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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均划出烟花爆竹禁放区 博山一市民违规放鞭炮被罚200元

发布时间: 2018-02-09 15:05:42

来源: 鲁中晨报

分类: 其他楼讯


    淄博楼盘网2月9日讯今年,淄博各区县都划出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2月7日,博山一名市民在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处罚。

  2月7日,博山区一市民在江南人家饭店门前(博山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博山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民警及时赶至现场,制止了违规燃放行为。根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罚款200元。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放区域、限放区域和特定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七条规定,在禁放区域、限放区域和特定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春节临近,请市民从自身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出发,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如果发现有人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请及时劝阻并举报。

责任编辑: weimeiling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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