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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围观:张店区2018年中小学生招生划片范围发布!小板凳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 2018-06-21 18:05:57

来源: 淄博楼盘网

分类: 本地楼市


淄博楼盘网6月21日讯  今天下午,张店区教育局发布了《张店区2018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具体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招生原则及招生程序

根据我区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住宅、生源数量等因素均衡确定各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范围,各公办学校招生坚持按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相对就近、统筹兼顾、免试划片入学的原则,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按照审定的招生计划招生。

(一)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公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预报名制度和入学通知书制度。

1.公办小学招生工作


招生对象: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张店户籍的适龄儿童。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7月5日。

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7月13日;其中网上未报上名的学生家长可于7月13日到所在的片区学校直接进行现场审核;未划定的适龄儿童于7月11日-7月13日统一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预报名,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

现场审核地点:网上报名后通知的各小学。

报名程序:

①网上预报名:请登陆网址http://zkzx.zbedu.net/bmwww/或用手机登陆二维码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客服电话13287018675。

②现场审核: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看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证明材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网上预报名时产生的序号和预报名时间到相应预报名小学进行现场审核。

备注:1.东方实验学校新校舍已启用,小学预报名现场审核到新校址进行。2.马尚中心小学预报名现场审核地点安排在齐悦实验小学。3.铁山学校(暂用名)小学一年级今年安排招生,临时在傅家中心小学借用校舍,单独编班,待学校竣工投入使用后迁出,预报名现场审核地点在傅家中心小学。


2.公办初中招生工作


招生对象:初中一年级招收2018年完成小学五年级学业的张店户籍的学生。

预报名时间:在本区内小学就读的学生于统一通知时间将户口簿(看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证明材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交就读所在小学,由学校按规定时间集体预报名;本区外小学就读的学生(简称“外转入学生”),于2018年6月25至7月5日(工作日期间)由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看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证明材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学校学籍证明1份进行预报名。

预报名地点: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张店区和平路9甲5号)。

报名程序:由各小学负责对预报名学生提交的相关证件进行初审,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各小学提交的相关证件及信息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各小学负责反馈至家长;“外转入学生”相关证件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家长。

镇域内初中招生:各镇初中根据户口划村居招生,同时承担村居改造、开发迁入的居民子女入学任务。各镇辖区内无区属初中学校的,驻地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居民的子女入学由各镇初中学校承担;有区属初中学校的,其子女入学由区属初中学校按照范围接收。

调剂原则:预报名结束后,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依据各初中学校范围对预报名学生进行预分配,当某学校预分配人数大大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调剂安排部分学生,调剂安排顺序依次为:1.无房产证、交房入住证明时间晚者;2.房产证签发日期晚者。初中一年级新生分配结束后交验报名材料或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转入公办学校学习的学生,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报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初一新生录取名单下发至各相关初中学校,将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下发至学生毕业小学。各小学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备注:因部分新建学校的陆续投入使用,今年将对部分初中学校的片区进行调整,为平稳过渡,涉及到调整片区的张店户籍的学生可以选择到新片区的初中学校报到入学,也可选择到原片区初中学校报到入学,两所分配学校都将在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中列出。


(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7月18日。

2.全区统一录取时间:7月21日上午9:00。

3.工作程序:

①审批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于6月15日前上报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2018年招生计划,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规模及近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审批学校招生计划。

②招生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每人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若出现一人填报两所民办学校的,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具体录取办法、录取程序根据《2018年张店地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1.报名条件:本区外户口到我区务工人员的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出生日期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需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我区合法务工。

2.预报名及现场审核所交材料:户口簿(看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证明材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或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2018年6月30日满一年的张店区居住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证明或张店区个体营业执照(公司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张店区外小学完成五年级学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证明。

3.小学预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7月5日。

(2)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7月13日;其中网上未报上名的学生家长可持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3日到各报名点小学直接进行现场审核。

(3)现场审核地点:网上报名后通知的各报名点小学。

(4)报名程序:

 ①网上预报名:请登陆网址http://zkzx.zbedu.net/bmwww/或用手机登陆二维码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客服电话13287018675。

 ②现场审核: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应材料按照网上预报名时产生的序号和预报名时间到相应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在预报名地点只作入学资格审查,各预报名点信息汇总后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到相关外来务工定点学校)。

4.初中预报名时间及地点:在区内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女,办理齐全预报名所需材料后交所在就读小学,由学校按规定时间集体预报名。区外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于7月6日至15日工作日期间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张店区和平路9甲5号)预报名并审核相关证件材料。

5.报到: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统筹安排到相应定点学校就读。小学入学学生由各预报名点小学于8月18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初中入学学生由区内就读小学和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区外小学就读的学生)统一发放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6.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后待遇:被确认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完成义务教育段学习后,按当年的张店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是否在本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

(四)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未确定入区的小区)业户子女入学工作

户口为张店区户口,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未确定入区的小区)交房的的业户,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需由开发商提前与区教育局进行对接,区教育局将根据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特殊教育招生工作

区特教中心学校继续招收张店户籍和符合张店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智障儿童、少年,并继续积极做好学龄前残障儿童的康复训练工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持户口簿、外来务工相关资料于6月25日至7月5日(工作日期间)到张店区特教中心报名,由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其进行检测评估(认知、语言、运动、心理、情绪、行为及生活适应能力),并结合医疗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建议,包括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康复机构康复等,报名咨询电话2271130。

(六)留守儿童入学工作

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各校要全面建立学生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少年信息,便于学生入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其他情况说明

1.张店户籍的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住宅并交房。

2.因部分学校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尚未竣工,学校的招生布局仍需进一步调整。同时因为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的工作需要,今年仍有部分学校的起始年级学生需要到校外借用校舍一年,借用校舍期间的师资、教育教学、管理仍由原学校负责。

3.因部分新建学校的陆续投入使用,今年将对部分初中学校的片区进行调整,为平稳过渡,涉及到调整片区的张店户籍的学生可以选择到新片区的初中学校报到入学,也可选择到原片区初中学校报到入学,两所分配学校都将在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中列出。

4.父母为张店户口,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以学生父母户口、住址为准;父母双方无监护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5.全家(父母、学生)在张店区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满5年以上(以2018年8月31日为界)并与其长期同住,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划片入学。仅有张店户口但无张店房产租房居住或只在高新区有房产者子女入学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6.学生及父母名下没有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学生及父母所占房产比例须大于等于总房产比例的51%,可以此房产为准划片入学;房产证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个所有人名字为准审核入学条件;若学生及父母名下确无其它住房,将视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因城建工程由政府统一安排迁居的,家长须提供相关部门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货币化补偿),凡签订还迁协议的张店户籍的住户子女仍可按照拆迁前房址享受义务教育段划片入学政策,入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证明、拆迁(还迁)协议等材料。待还迁房交付使用后,还迁户子女义务教育段新入学将按照该还迁房位置进行划片。

8.需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8年5月份以后在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学校不得接收体检不适宜的学生在校寄宿。

9.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要对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审核一次,符合学校片区招生条件的方可享受片区入学的相关政策;若房产变更不在学校范围的,按转学调剂处理;若实行高中指标分配政策,学生毕业时房产、户口与初一报名时信息一致或仍在片区范围内的,方可享受指标分配。

10.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淄博市人才政策执行。

11.各小学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一年级预报名学生名单分别以“XX学校一年级本地预报名名单”和“XX学校一年级务工预报名名单”命名发至招生邮箱zdywdzs2017@163.com;镇初中学校于7月20日前将录取名单发至招生邮箱zdywdzs2017@163.com。

本意见自2018年 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 lxh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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