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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招!淄博出台人才优先发展23条措施

发布时间: 2017-12-20 09:04:48

来源: 鲁中晨报

分类: 其他楼讯


    淄博楼盘网12月20日讯日前,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称《措施》),明确了23条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措施。根据《措施》,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市民化待遇,人才凭“淄博精英卡”可直接办理户口、公积金等各项业务,并享受医疗保障“绿色通道”、子女入学统筹安排等待遇。

  高层次人才享受市民化待遇 就医、子女入学有“绿色通道” 

  《措施》要求完善各类人才的市民化待遇,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市民化待遇,发放“淄博精英卡”,人才凭卡可直接办理户口准入、社保结转、人事关系调入、住房公积金、驾驶证换发等业务,并享受医疗保障“绿色通道”等待遇。为高层次人才父母、配偶、子女办理“零门槛”落户。

  精细化人才服务保障方面,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在三甲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市级保健待遇。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入学。

  此外,淄博市还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淄博市首次购房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毕业三年内全职到淄博市企业工作的硕士、本科等全日制毕业生,工作起三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万元、0.6万元租房补贴;硕士、本科毕业生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

  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 凭毕业证等可办理手续 

  《措施》要求加快推进重点人才高度聚集,实施高端产业人才“引领工程”、基础性人才“集聚工程”、高技能人才“支撑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工程”和国际化人才“汇智工程”六大工程。

  基础性人才方面,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每年选择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对5年内项目运行良好,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再给予最高50万元的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创业的,对其入驻创业载体使用工位给予3年租金补贴,5人以上团队提供最高3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

  高端产业人才方面,对淄博市引进的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创业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市财政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对从市外到淄博市创业的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对淄博市自主申报入选和全职引进的国家级“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级“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支持。

  引进到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可申请落为专项事业编制 

  根据《措施》,淄博将在全市范围内调剂400 个事业单位编制,作为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已满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由其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对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合同的高层次人才,要求落为事业编制的,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

  对企业自主申报或全职引进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给予企业负责人最高10万元支持。企业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或者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给予企业负责人一次性支持5万元。

  对淄博市企业新引进的全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3年内发放生活补贴每月4000元;“双50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3年内发放生活补贴每月2000元,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

  整建制引进的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 可获不低于1亿元支持 

  《措施》要求引进一批大院大所大校和“国字号”名企,建设专业化的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和优势产业基地。对整建制引进的国内外高等院校、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不低于1亿元支持。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淄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淄博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

  《措施》指出,对引进以上大院大所大校大企的区县和市直部门,分别视同完成20亿元、10亿元招商引资任务。

  培育更研发平台方面,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建站给予10万元支持,根据运行情况和成果转化成效,最高支持100万元。

责任编辑: byl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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